蠡湖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下
午 13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曹鸣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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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
的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前次经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闲置资金现金管理
期限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1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6 日)。在上述
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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