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16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截至 2022 年 2 月 9 日(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有公
司股份 0 股,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无表决权,因此本公告所称“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为 215,316,977(公司股本总数)-0(无表决权股份数)=215,316,977
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刊登了《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2 时 30 分。
3、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 2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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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洪其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为 93,995,8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5,316,977 股的 43.6546%。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78,356,4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9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5,639,39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2634%。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
(包括代理人)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162,3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398%。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3,995,8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62,3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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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无锡)律师事务所委派了赵晟律师、李竹筠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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