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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蠡湖股份:关于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2022-03-30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提示性内容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蠡湖股份”)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意向书>暨控制权拟
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根据此公告:

    1、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蠡湖至真”)、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洪其、泉州海丝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海丝投资”)三方签订了《关于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意向
书》(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意向书》”),蠡湖至真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转
让,该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意
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交易对手方尚需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调。尽调后,经各方
协商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仅处于筹划、意向阶段,尚具有不确定性。

    2、海丝投资拟发起设立专项并购基金(以下简称“收购方”)收购蠡湖至真持
有的蠡湖股份 62,441,92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蠡湖至真有意向转让上述股份。蠡湖至真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62,441,923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收购方,收购方同意受让标
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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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各方同意,将根据国有企业收购上市公司控股权的相
关规定,并尊重转让方的诉求,由收购方和转让方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4、如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股权转让意向书》中所述先决条件未全部达成
且未被海丝投资豁免的,海丝投资或蠡湖至真有权解除本意向书。经各方协商一致,
可以延长终止日。

    本事项的其他详细内容,可查阅上述公告原文。

    二、本次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蠡湖至真通知,其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与海丝投资签
署了《关于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意向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
称“《补充协议》”),各方合意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公司现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如下:

    (一)协议签订方:

    甲方:泉州海丝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无锡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王洪其

    (二)主要条款内容:

    鉴于:

    1. 甲方、乙方、丙方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签署《关于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意向书》(“《转让意向书》”),约定乙方将其持有的无锡蠡湖增压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蠡湖股份”)62,441,923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9%)转让给甲
方拟发起设立的专项并购基金;

    2. 《转让意向书》约定,如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原终止日”),《转让意向
书》所述先决条件未全部达成且未被甲方豁免的,甲方或乙方有权解除《转让意向
书》,且若甲方及乙方未协商延长原终止日的,乙方应在 3 日内将意向金无条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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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甲方;

    3. 受新冠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截至本补充协议签订日,《转让意向书》所述
先决条件尚未全部达成。

    现各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转让意向书》相关事宜补充约定如下:

    (1)各方理解并确认《转让意向书》所述先决条件尚未全部达成系客观因素导
致,因此,甲方及乙方承诺,若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转让意向书》所述先决条
件仍尚未全部达成,其均不会依据《转让意向书》第 8.1 条的约定要求解除《转让
意向书》。

    (2)各方同意,延长《转让意向书》约定的原终止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且
乙方暂无需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意向金。

    (3)各方将积极配合并努力促使《转让意向书》的全部先决条件尽快达成。

    (4)本补充协议约定与《转让意向书》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
协议未有约定的,仍执行《转让意向书》的约定。

    三、必要风险提示

    1、目前已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补充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交易对手
方已从法律、财务、市场等方面对公司进行了尽调,本次交易仅处于筹划、意向阶
段,交易尚具有不确定性。

    2、各方会在补充约定的新“终止日”(2022 年 4 月 30 日)前,促进签订正式
的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后,尚存在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或任何有权的审批单位或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公司后续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公告。本次股权转让,存在后续正式协
议签署时间待定、未能签署及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

    3、截至各方签署《补充协议》之日,蠡湖至真所持有的 74,814,280 股公司股
份中,有 13,1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将分别于 2022 年 4 月和 5 月到期。股票质



                                      3
押事项有可能造成导致本次交易无法继续推进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意向书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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