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陆文龙)2022-04-26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2021 年,本人作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5 次董事会,本人通过现场参加会议的方式表
决 3 次,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方式表决 2 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年
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2021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2 次。
本人认为,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
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本人
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汇总表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4 月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5 日 第六次会议
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及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对
同意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
同意
规划》的独立意见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8 月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日 第八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同意
2021 年 8 月 第三届董事会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6 日 第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
同意
意见
2021 年 10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月 26 日 第十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在任期内通过参会及其他适当的时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
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在公司《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进展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讨论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仔细审阅了
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确
保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能够根据《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要求定期参加会议。2021 年度,本人共参加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主要就
公司经营目标及方针等事项进行讨论。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 年度,我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
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
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公司有
关人员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够注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
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
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
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
识。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2 年度,本人希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加强内控制度的监督
和完善,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公司形象,以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陆文龙
2022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