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
案》《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成员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嘉斌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王洪其
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张嘉斌、王洪其、黄正权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关于选举徐雁清、黄正权、张嘉斌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
选举刘大进、林庆民、徐雁清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黄正权、刘
大进、郑旭晖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王洪其为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陈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刘兰兰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至此,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选举工作已完成,其选举结果如下:
1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情况
董事长 张嘉斌先生
副董事长 王洪其先生
其他非独立董事 林庆民先生、郑旭晖先生
独立董事 刘大进先生、黄正权先生、徐雁清先生
相关说明: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
2、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
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3、截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黄正权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4、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换届完成
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张嘉斌先生。公司董事会将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法定代
表人后的相关事项。
5、以上董事的简历请见附件 1。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其他成员
战略委员会 张嘉斌先生 王洪其先生、黄正权先生
提名委员会 徐雁清先生 黄正权先生、张嘉斌先生
审计委员会 刘大进先生 林庆民先生、徐雁清先生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黄正权先生 刘大进先生、郑旭晖先生
相关说明: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
刘兰兰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他非职工代表监事 潘晓林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 余长平先生
相关说明: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
2、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监事会中不存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
情形;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符合规定。
3、以上监事的简历请见附件 2。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总经理 王洪其先生
副总经理 史开旺先生、陈义标先生、潘杰先生、陈加珍先生
董事会秘书 陈瑶女士
相关说明:
1、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3
起三年。
2、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3、陈瑶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
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陈瑶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chenyao@chinalihu.com
办公电话:0510-85618806
传真:0510-85618988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 2 号
4、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3。
6、本次换届,公司暂未聘任财务总监,暂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洪其先生
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请财务总监。
五、公司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魏云峰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魏云峰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4。
六、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离任的情况
1、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史开旺先生、刘静华
女士、许颙良先生,独立董事祝祥军先生、冯晓鸣先生、陆文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4
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其原定任期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届满。
除史开旺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外,上述其他人员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思文先生不再继续担任该职务。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监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曹鸣峰先生(监
事会主席)、曲家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届
满。曹鸣峰先生、曲家龙先生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内部任职。
3、公司原任高级管理人员中徐建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其原定
任期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届满。徐建伟先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离任人员及其关联人的持股情况和减持相关承诺
如下:
(1)刘静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2,384,86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
并通过持有公司股东泉州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 9.36%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刘静华女士的子女季梦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157,28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
季梦琛女士在公司 IPO 时承诺:“……本人近亲属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本
人近亲属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不因本人近
亲属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刘静华女士、季梦琛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将在离任后
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规章制度
的规定及相关承诺管理其股份变动。
(2)许颙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股东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
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96%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
5
股份。许颙良先生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祝祥军先生、冯晓鸣先生、陆文龙先生、王思文先生及前述人员的关联人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4)曹鸣峰先生、曲家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分别通过持有公司股东泉
州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 0.34%、0.25%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关联人未持
有公司股份。曹鸣峰先生、曲家龙先生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
(5)徐建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股东泉州市蠡湖至真投资
有限公司 13.05%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徐建伟先生的配偶王晓君女士直接持有
公司 6,383,41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并通过持有公司股东泉州市蠡湖
至真投资有限公司 6.44%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徐建伟先生、王晓君女士不存
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5、公司对刘静华女士、许颙良先生、祝祥军先生、冯晓鸣先生、陆文龙先生、
曹鸣峰先生、曲家龙先生、徐建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及王思文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工作及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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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董事长张嘉斌先生: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工程师。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泉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局技术员;
1998 年 6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泉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局项目经理;2000 年 3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泉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局局长助理、支委;2002 年 1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泉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局副局长、支委、工会主席;2006 年 2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泉州湄洲湾南岸供水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工程师;2011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泉州湄洲湾南岸供水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
2021 年 8 月,历任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泉州水务集团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兼任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泉州原水运营有限公司
董事长。
截至目前,张嘉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控股股东泉州水务鼎晟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方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处担任党委副书记、副
董事长、总经理,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嘉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
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2、副董事长王洪其先生:195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
学历,高级企业文化师。1994 年 4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公司董事长;1994 年 11 月至
1995 年 9 月,2007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总经理。现兼任无锡市蠡湖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大清能船舶(大连)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泉州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尼富龙超滤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
7
截至目前,王洪其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泉州市
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 63.08%的股权并担任其董事长。王洪其先生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徐建伟先生为姻亲关系(翁婿)。王洪其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
洪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3、董事林庆民先生: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福建
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2 年 7 月至 2015 年 1 月,在泉州市晋江流
域水利水电综合开发总公司,历任开发经营部副主任、主任,办公室主任、总经理
助理、经济师、高级经济师,其中在 2000 年 3 月至 2006 年 8 月期间,兼任泉州市
晋江流域经综合经营公司副经理、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泉州湄洲
湾南岸供水有限公司、泉州泉惠供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其中在 2012 年 11 月至 2015
年 7 月期间,兼任泉州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2019 年 1 月至今,
任泉州海丝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兼任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海丝埃睿迪数字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泉州海丝泓盛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泉州风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截至目前,林庆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控股股东泉州水务鼎晟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方泉州海丝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处担任执行董
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庆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
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
8
格。
4、董事郑旭晖先生: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2004 年 7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泉州市众和会计师事务所职员;2007
年 9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2012 年 3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4 月,历任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现任泉州水务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投资发展部总经理。现兼任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泉州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泉州湄洲湾南岸供水有限公司董事,泉州配售电有限
公司董事,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省蓝深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主席,泉州泉南供水有限公司董事,泉州泉惠供水有限公司董事,海丝埃
睿迪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郑旭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控股股东泉州水务鼎晟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方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处担任董事,其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郑旭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5、独立董事刘大进先生: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
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4 年 8 月至 1987 年 8 月,任集美财经学校财务
教研室副主任;1989 年 7 月至 1994 年 9 月,任集美财政专科学校财务教研室主任;
199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8 月期间,历任集美大学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讲师,集
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培训部主任、副教授,集美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1995 年 6 月至 1999 年 5 月,兼任厦门集友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2 月至 2021 年 4 月,兼任移动互联(中国)控股
9
有限公司(股票代号:HK01439)独立董事;2017 年 5 月至 2021 年 12 月,兼任厦
门纵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大进先生于 2015 年 9 月起至今任集美大学
诚毅学院管理系主任、教授。现兼任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
国升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01676)独立董事,易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HK08659)独立董事,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01)独
立董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监事,厦门市会计学会高等教育
分会副会长。
截至目前,刘大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大进先生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6、独立董事黄正权先生:196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
留权,华中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 年至 2002 年,任第二汽
车制造厂工艺处(东风汽车公司制造技术部)科长;2003 年至 2010 年,任东风汽
车有限公司制造总部科长首席师;2011 年至 2021 年,任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
造技术部部长;2016 年 5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东风襄阳物流工贸有限公司董事;
2012 年 5 月至 2016 年 5 月及 2019 年 1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襄阳东风隆诚机械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东风井关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动力总成项目
组总经理。现兼任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黄正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正权先生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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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7、独立董事徐雁清先生:195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苏州
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1985 年 7 月至 1988 年 3 月,任无锡市法律顾问
处实习律师、专职律师;1989 年 3 月至 1995 年 5 月,任无锡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
所(三级)律师;1995 年 5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江苏英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
人,(二级)律师;2002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合伙人,(一级)律师;2021 年 3 月至今,任江苏恒念律师事务所合伙管理委员会
主任、合伙人,专职律师。2016 年 8 月至 2022 年 8 月,兼任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67)独立董事。现兼任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截至目前,徐雁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雁清先生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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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1、监事会主席刘兰兰女士:198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
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福建省船舶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主办;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福建省船舶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经理;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
司内审部审计专员。现任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内审部兼风控法务部副总经
理。现兼任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刘兰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控股股东泉州水务鼎晟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方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处任职,其与公司实际
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刘兰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2、非职工代表监事潘晓林女士:1984 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博士在读,河南省科技厅专
家库成员、河南省发改委服务业专家库成员。曾任解放军总后勤部所属军事经济学
院财务系助理,河南省财政厅预算局科长,IDG 资本投资顾问(挂职),河南中豫现
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省领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河南省财新融合大
数据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中
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河南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
基金联合创始人。现任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现兼任无锡蠡
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平道可(海
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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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潘晓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潘晓林女士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3、职工代表监事余长平先生:197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大专学历。1995 年至 2014 年任公司车间主任、铸造部经理;2014 年至今任公司铸
造部经理、总监。2020 年 5 月至今兼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余长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泉州市
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 0.31%的股权。余长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余长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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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总经理王洪其先生:(详见附件 1)
2、副总经理史开旺先生:197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
学历。1997 年起在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无锡市
蠡湖铸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泉州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史开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泉州
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 2.93%的股权并担任其董事。史开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史开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
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2、副总经理陈义标先生:196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
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 年至 2002 年,任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
2002 年至 2008 年,任无锡宏源集团技术中心项目经理;2008 年至 2015 年,任江
苏安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2015 年至今在公司工作,2019 年 8 月至
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义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泉州
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的 0.24%股权。陈义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陈义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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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3、副总经理潘杰先生:198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
学历。2004 年起在公司工作,2013 年 8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公司采购总监;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5 月兼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 年 5 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
理。
截至目前,潘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泉州市
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的 0.25%股权。潘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4、副总经理陈加珍先生: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
商管理研究生,工程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泉州市
自来水有限公司文明办秘书;2003 年 6 月至 2004 年 11 月任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
司办公室秘书;2004 年 11 月 2008 年 7 月任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团总支副书记
兼办公室秘书;2008 年 7 至 2010 年 6 月任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2010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副主任
(2018.04--2019.01 挂职海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海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20 年 1 月
至 2020 年 4 月兼任海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机关支部书记)。2020 年 4 月至今任泉
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21 年 4 月起主持工作)。现任无锡蠡湖增压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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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陈加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加
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5、董事会秘书陈瑶女士: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
士学历。2006 年,曾任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副总助理;2007 年至 2009 年,曾任
深圳市四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2009 年至 2021 年,曾任无锡和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资副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无锡思迈
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陈瑶女士最近五年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曾任北京和晶宏智产
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江苏中科新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福
建智趣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广电智慧社区服务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截至目前,陈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瑶女士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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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内审部负责人简历
魏云峰先生:197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上海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科员;2005 年 4 月至 2014 年 3 月
任公司成本核算员;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公司成本主管;2016 年至今任
公司内审部经理。
截至目前,魏云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魏云峰
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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