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蠡湖股份 股票代码:30069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无锡新区龙山路 4 号 B 座 701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扬州经信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西湖镇司徒庙路 522 号 B 栋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均系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一致行动 人。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1 /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蠡湖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蠡湖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 16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6 3 / 16 第一节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无锡金茂 指 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扬州经信 指 扬州经信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伙)和扬州经信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蠡湖股份/公司 指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4 / 16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无锡新区龙山路 4 号 B 座 701 室 注册资本 17,6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无锡金茂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张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5884225020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年 21 日 经营期限 2011 年 12 年 2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无锡金茂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 出资额 类别 名称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宁波金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1 有限合伙人 4934.9 28.0392% 伙) 无锡金茂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2 普通合伙人 2760.78 15.6862% 伙) 3 有限合伙人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588.24 14.7059% 无锡市新区科技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 4 有限合伙人 1380.4 7.8432% 公司 5 有限合伙人 无锡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80.4 7.8432% 5 / 16 6 有限合伙人 李秋雁 690.19 3.9215% 7 有限合伙人 无锡德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90.19 3.9215% 8 有限合伙人 无锡市新吴区旺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90.19 3.9215% 9 有限合伙人 居虹 552.15 3.1372% 10 有限合伙人 刘萍 345.1 1.9608% 11 有限合伙人 许颙良 345.1 1.9608% 12 有限合伙人 施建琴 345.1 1.9608% 13 有限合伙人 昆山华利大酒店有限公司 345.1 1.9608% 14 有限合伙人 黄蕾 276.08 1.5686% 15 有限合伙人 王庆 276.08 1.5686% 合计 17,600.00 100.00% 3、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境外居留权 张敏 女 中国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南京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情况 6 / 16 企业名称 扬州经信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西湖镇司徒庙路 522 号 B 栋 注册资本 9,194.63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段小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00060222756B 成立日期 2013 年 01 月 08 日 经营期限 2013 年 01 月 08 日至 2023 年 01 月 07 日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合伙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扬州经信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出资额 出资 序号 类别 名称 (万元) 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48.45 5.9649% 2 有限合伙人 吴一凡 2778.02 30.2135% 3 有限合伙人 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2741.43 29.8156% 4 有限合伙人 纪广余 1045.36 11.3692% 5 有限合伙人 扬州市邗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31.08 7.9512% 扬州市华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 6 有限合伙人 367.64 3.9984% 限合伙) 7 有限合伙人 江苏万睿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65.47 3.9748% 8 有限合伙人 陈锡赟 219.26 2.3847% 9 有限合伙人 马宏奎 219.26 2.3847% 10 有限合伙人 王小双 89.33 0.9715% 7 / 16 11 有限合伙人 刘寅洁 89.33 0.9715% 合计 9,194.63 100.00% 3、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境外居留权 段小光 男 中国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南京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均系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一致 行动人。 8 / 1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发展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未来 12 个月变动计划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4)。根据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合并持有公司 13,981,595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6.49%),拟合并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919,018 股(其中,采取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采取其他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合计 3,215,700 股,在剩余减持期间内尚可减持股份数量为 9,703,318 股。 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其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 / 1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2022 年 11 月 3 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作为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 20,441,195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49%,其中持有的 20,435,895 股股份 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5,300 股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 本次权益变动后,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合并持有公司 10,765,895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降 低。 1、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 (股) 2019 年 11 月 20 日至 无锡金茂 集中竞价交易 13.06 7,285,700 3.38% 2022 年 11 月 3 日 2019 年 11 月 20 日至 扬州经信 集中竞价交易 12.90 2,389,600 1.11% 2022 年 11 月 3 日 合并范围内 9,675,300 4.49%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无锡金茂 15,944,203 7.40% 8,658,503 4.02% 扬州经信 4,496,992 2.09% 2,107,392 0.98% 10 / 16 合并范围内 20,441,195 9.49% 10,765,895 5.00% 2019 年 12 月 24 日,无锡金茂误买入 5,300 股公司股票,导致无锡金茂所 持有的公司股票增加 5,300 股。经核查,无锡金茂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 息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无锡金茂深刻认识到此次违规交易 的严重性,已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审慎操作证券账户,杜绝此类事件再次 发生。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 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11 / 1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 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公司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 (股) 总股本比例 股) 2022 年 5 月 4 日至 无锡金茂 集中竞价交易 10.83 3,434,200 1.59% 2022 年 11 月 3 日 2022 年 5 月 4 日至 扬州经信 集中竞价交易 10.89 1,269,100 0.59% 2022 年 11 月 3 日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 月内没有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2 / 1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13 /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2022 年 11 月 4 日 14 /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扬州经信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2022 年 11 月 4 日 15 / 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报告书》原件。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交所及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16 / 1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 2 上市公司名称 限公司 在地 号 股票简称 蠡湖股份 股票代码 300694 ①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业 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①无锡新区龙山路 4 号 B 座 7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 伙); 信息披露义 ②扬州市邗江区西湖镇司徒庙路 522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号B栋 ②扬州经信新兴产业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 无 □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 注: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均系西藏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份数量变化 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 □ 于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数量: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合计持有公司 20,441,195 股 人披露前拥有 无锡金茂持股数量:15,944,203 股 权益的股份数 扬州经信持股数量:4,496,992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合计持有公司 9.49%的股份 司已发行股份 无锡金茂持股比例:7.40% 比例 扬州经信持股比例:2.09%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自 2019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 9,675,3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比例:自 2019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合 后,信息披露 计减持公司 4.49%的股份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后持股数量: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合计持有公司 10,765,895 股 益的股份数量 无锡金茂持股数量:8,658,503 股 及变动比例 扬州经信持股数量:2,107,392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合计持有公司 5.00%的股份 无锡金茂持股比例:4.02% 扬州经信持股比例:0.98%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2 年 11 月 4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扬州经信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2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