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10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8-135 号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蠡湖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蠡湖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蠡湖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蠡湖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编制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蠡湖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10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蠡湖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蠡湖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弋守川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静欣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第 2 页 共 10 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420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383.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89 元,共 计募集资金 53,237.87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406.9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6,830.8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 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09.9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4,320.9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18〕361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4,320.97 项目投入 B1 42,942.5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087.48 项目投入 C1 2,477.6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67 第 3 页 共 10 页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D1=B1+C1 45,420.1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099.1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 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 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本项目建成后公司的研发能 力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开发新的产品,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第 4 页 共 10 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第 5 页 共 10 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320.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77.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462.7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9,513.6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420.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6.59%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1) (2) 重大变化 (3)=(2)/(1)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600 万件 汽车涡轮增压器 是 44,320.97 18,031.34 18,031.34 100.00 2019 年 10 月 1,020.53 否 是 压气机壳产品建 设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 是 1,137.01 7.24 1,137.01 100.00 2021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2019 否 23,600.91 23,781.39 100.7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年) 第 6 页 共 10 页 4.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2022 否 2,462.74 2,470.38 2,470.38 100.3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年) 合 计 - 44,320.97 45,232.00 2,477.62 45,420.12 - - 1,020.53 - - “年产 600 万件汽车涡轮增压器压气机壳产品建设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市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需求出现波动,产销量未达预期,同时项目未达设计产能、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产品整体收益下降所 致。 公司“年产 600 万件汽车涡轮增压器压气机壳产品建设项目”原计划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600 万件压气机壳 的生产规模,该产品配套的涡轮增压器主要下游市场为汽车市场。自公司上市以来,受贸易摩擦和宏观经 济的影响,全球汽车产销量增速低于预期。鉴于下游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存在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未来难以及时被全部消化的风险;并且公司目前已建成的募投项目竣工验收后新增年产 300 万件压气机壳 产能,能够满足未来一定时间内的压气机壳产销需求。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原则,为降低投资风险,改善 募投项目投资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根据 2019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及 2019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公司终止了“年产 600 万件汽车涡轮增压器压气机壳产品建设项目”,并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将截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募集资金余额 27,050.91 万元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的 3,450 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3,600.91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建设研发大楼、购置先进研发设备,建立具有国际水准的新型压气 机壳体和燃料电池组件研究与检测中心。在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公司针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 展的趋势,优化了研发课题的设置,重点投入对燃料电池组件的研发。同时,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利用现有厂房作为研发场所,并根据研发活动的需要程度、使用频率等,合理控制研发设备的购买。基于 公司的研发投入方向,目前已投入的设备和现有研发场地已能够满足燃料电池空压机组件的研发,继续建 设研发中心大楼和购置设备将造成过度投资。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 求,避免过度投资,根据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产的议案》,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截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募集资金余额用于永久补 第 7 页 共 10 页 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无。 根据 2018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7,908.81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908.81 万元。本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进行上述资金结算,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资金已支付。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 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8078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无。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产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前次经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 内(即 2021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6 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2022 年度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2,4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2 月 26 日,上述 2,400 万元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无。 第 8 页 共 10 页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变更后的项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对应的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本年度 本年度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 原承诺项目 额 实际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2) (3)=(2)/(1) 日期 (1) 变化 年产 600 万件汽车 研发中心建设项 涡轮增压器压气机 1,137.01 7.24 1,137.01 100.00 2021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目 壳产品建设项目 年产 600 万件汽车 补充流动资金项 涡轮增压器压气机 23,600.91 23,781.39 100.7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2019 年) 壳产品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462.74 2,470.38 2,470.38 100.3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2022 年) 合 计 - 27,200.66 2,477.62 27,388.78 - - - - 根据 2019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鉴于下游汽车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决定终止“年产 600 万件汽车涡轮增压器压气机壳产品建设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7,050.91 万元及相应理财、利息收入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投资顺序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产的议案》,公司终止了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截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募集资金余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第 9 页 共 10 页 变更后项目 变更后的项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对应的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本年度 本年度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 原承诺项目 额 实际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2) (3)=(2)/(1) 日期 (1) 变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报告期无。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建设研发大楼、购置先进研发设备,建立具有国际水准的新型压气机壳 体和燃料电池组件研究与检测中心。研发中心的研发方向包括新型压气机壳体生产技术、燃料电池组件和涡壳 轻量化。在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公司针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的趋势,优化了研发课题的设置, 重点投入对燃料电池组件的研发。同时,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现有厂房作为研发场所,并根据研发 活动的需要程度、使用频率等,合理控制研发设备的购买。基于公司的研发投入方向,目前已投入的设备和现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有研发场地已能够满足燃料电池空压机组件的研发,继续建设研发中心大楼和购置设备将造成过度投资。为确 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避免过度投资,根据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截 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募集资金余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第 10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