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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蠡湖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冯晓鸣)2023-04-18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晓鸣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2022 年 1-8 月,本人作为时任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 2022 年度本人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本人通过现场表决 2
  次,通过通讯方式表决 1 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对任期内董事会会议
  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2022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3 次。

       本人认为,在 2022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
  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
  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
  赞成票,本人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汇总表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
2022 年 1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同意
   25 日         十一次会议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2022 年 4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2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
   24 日         十二次会议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
                                《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同意
                                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同意
                                案》
                                《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
                                的议案》
                                《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接受关联方担
                                                                               同意
                                保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同意
2022 年 8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   的独立意见》
   15 日         十三次会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同意
                                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同意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在任期内通过参会及其他适当的时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
  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能够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要求定期参加会议。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共参加3次审
  计委员会委员、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就内部审
  计的执行情况以及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等事项
  以及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讨论。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 年 1-8 月,我作为时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
  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
  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
  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

                                                                                 2
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
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够注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
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
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
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
识。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冯晓鸣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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