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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蠡湖股份: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25 人

上年末                    注册会计师                                           2,064 人
执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80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5.01 亿元
2021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1.78 亿元



                                               1
                           证券业务收入              19.01 亿元

                           客户家数                                        612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32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2022 年上市公司(含 A、B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5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一审判决天健在
                                                                                    投资者损失的 5%
                    亚太药业、天健、                       部分案件在诉前调         范围内承担比例
        投资者                            年度报告
                        安信证券                           解阶段,未统计           连带责任,天健投
                                                                                    保的职业保险足
                                                                                    以覆盖赔偿金额
                                                                                    案件尚未开庭,天
                                                                                    健投保的职业保
        投资者       罗顿发展、天健       年度报告                未统计
                                                                                    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
                                                                                    案件尚未开庭,天
                    东海证券、华仪电                                                健投保的职业保
        投资者                            年度报告                未统计
                        气、天健                                                    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
                                                                                    案件尚未开庭,天
     伯朗特机器人   天健、天健广东分                                                健投保的职业保
                                          年度报告                未统计
     股份有限公司           所                                                      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

          3.诚信记录



                                               2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
督管理措施 3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
涉及 39 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 时 成   何时开始   何 时 开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为 注 册   从事上市   始 在 本      本公司提供
                                                                         司审计报告情况
                        会计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审计服务
                                                                         2020 年,签署重庆百货、
                                                                         金科股份、丰华股份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万里
                                                                         扬、华策影视 2019 年度
                                                                         审计报告。
                                                                         2021 年,签署重庆百货、
                                                                         金科股份、博硕科技、渝
                                                                         开发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     弋守川   2007 年     2007 年       2012 年     2022 年
                                                                         复核万里扬、华策影视,
                                                                         珀莱雅 2020 年度审计报
                                                                         告。
                                                                         2022 年,签署博硕科技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
                                                                         万里扬、华策影视,珀莱
                                                                         雅、浙江沪杭甬 2021 年度
                                                                         审计报告。

               弋守川                                       同上
签字注册会
计师                                                                     2022 年 ,签 署 博 硕 科技
               谢静欣   2016 年     2010 年       2016 年     2022 年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签署普利制药、
                                                                         宁波华翔 2019 年度审计报
                                                                         告;
                                                                         2021 年,签署合兴股份、
质量控制复
               唐彬彬   2013 年     2010 年       2013 年     2022 年    恒林股份 2020 年度审计报
核人
                                                                         告;
                                                                         2022 年,签署诺邦股份、
                                                                         恒林股份 2021 年度审计报
                                                                         告;

     2.诚信记录


                                              3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
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
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事前对天健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了解,并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天健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评价,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调查并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就
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事务所是经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会计事务所,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专业胜任
能力;其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具备独
立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事务所能



                                      4
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5、《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5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