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18-057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8
年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
及其内容作出的归并、分拆、增补调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
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
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为归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为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
部分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
目单独列报;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
顺序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