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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乐达: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9-03-12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19-014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新申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上海陟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5,467,0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6641%)的股东上海诚毅
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诚毅”)、持本公司股份2,761,147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3556%)的股东成都市新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成都新申”)、持本公司股份55,2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71%)的
股东上海陟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陟毅”),上述三名股东
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283,4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0669%。
    上海诚毅及一致行动人成都新申、上海陟毅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44,3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
年3月12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诚毅、成都新申、上海陟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的告知函》。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新申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上海陟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诚毅持有公司股份5,467,0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6641%、成都新申持有公司股份2,761,1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556%、上
海陟毅持有公司股份55,2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71%。三名股东为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283,4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066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344,300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以市场价格且不低于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
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的约定,上海诚毅、成都新申、上海陟毅
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机构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
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的经营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
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如本机构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将以市价且不低于公
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若上述期间公司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上海诚毅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方式、
期限等;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诚毅、成都新申、上海陟毅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
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海诚毅、成都新申、上海陟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
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上海诚毅、成都新申、上海陟毅的正常减持行为,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上海诚毅、成都新申、上海
陟毅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海诚毅、成都新申、
上海陟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
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上海诚毅、成都新申、上海陟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