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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乐达: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
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公
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对公司依法运营情况、财务情
况、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合规经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
会职能。现就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内容
                           方式

第一届监                          1、审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的议案》;
                           现场
事会第十   2018年1月29日          2、审议《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
                           会议
一次会议                          议案》。

                                  1、审议《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第一届监                          股本预案>的议案》;
                           现场
事会第十   2018年4月23日          5、审议《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会议
二次会议                          案》;
                                  6、审议《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7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第一届监
                           现场
事会第十   2018年4月26日          审议《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
三次会议
                            召开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内容
                            方式

第一届监
                            通讯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事会第十     2018年7月2日
                            会议   金管理的议案》
四次会议
第一届监                           1、审议《关于<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通讯
事会第十   2018年8月29日           2、审议《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会议
五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审议《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
                            现场   2、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事会第十   2018年10月26日
                            会议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
六次会议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二届监
                            现场
事会第一   2018年11月16日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
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以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
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列席了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
开等程序实施了监督,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
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较好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管
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法律、
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后,认为:公司
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适应本公司的财务会
计制度。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和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重大投资、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外投资的情况,认为: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审批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及规定履行了相关程
序,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情况。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
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在编制年报、
半年报、季报等定期报告及其他重要事项时,做好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
工作,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
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八)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后,认为:公司已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
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
不存在重大缺陷。《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
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九)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
和审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
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19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坚决贯彻公
司既定的战略方针,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重点关注和监督公
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
步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