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爱乐达: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3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2-027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 18 号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三
楼 6 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范庆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134,983,0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5.2537%。



                                         1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2-0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18,038,0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31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6,945,0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93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6,945,0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6.93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6,945,0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936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34,981,0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6,943,0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8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34,981,0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2-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6,943,0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8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34,981,0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6,943,0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8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34,981,0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6,943,0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8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通过。
    5、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34,981,0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2-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6,943,0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8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
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34,981,0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6,943,0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8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通过。
    7、审议《关于<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34,981,0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6,943,0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8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通过。
    8、审议《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34,981,0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4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2-027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6,943,0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8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通过。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34,981,0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6,943,0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8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通过。
    10、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979,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
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1,658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6,941,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784%;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弃权
1,65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通过。
    11、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34,981,0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5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2-027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6,943,0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8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刘垚、韦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