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爱乐达: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08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3-
011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时,作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开通了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截止征集时间结束,无股东向征集
人委托投票。
      5、本次会议第 1-3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
予以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2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2 月 8 日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 18 号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三楼 6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3-
011
      4、股权登记日:2023 年 2 月 1 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庆新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8 人,代表股份 142,217,133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48.51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141,342,427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48.21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2 人,代表股份 874,70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9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874,70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9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874,70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984%。
      3、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独立董事李柏林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第 1-3 项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征集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 日至 2023 年 2 月 3
日(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30)。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无股东向
征集人委托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 0 名,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2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3-
01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量      所有股东所      股份数量       所有股东所    股份数量     所有股东所
       (股)         持有表决权        (股)         持有表决权      (股)       持有表决权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141,923,343            99.9572%    60,760           0.0428%      0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量      的中小股东      股份数量       的中小股东    股份数量     的中小股东
       (股)         所持有表决        (股)         所持有表决      (股)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比例                     权股份比例                 权股份比例

      810,846           93.0290%    60,760           6.9710%      0          0.0000%

      审议本议案时作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量      所有股东所      股份数量       所有股东所    股份数量     所有股东所
       (股)         持有表决权        (股)         持有表决权      (股)       持有表决权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3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3-
011

 141,923,343            99.9572%    60,760           0.0428%      0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量      的中小股东      股份数量       的中小股东    股份数量     的中小股东
       (股)         所持有表决        (股)         所持有表决      (股)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比例                     权股份比例                 权股份比例

      810,846           93.0290%    60,760           6.9710%      0          0.0000%

      审议本议案时作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量      所有股东所      股份数量       所有股东所    股份数量     所有股东所
       (股)         持有表决权        (股)         持有表决权      (股)       持有表决权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141,923,343            99.9572%    60,760           0.0428%      0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的中小股东                     的中小股东                 的中小股东
       (股)                           (股)                         (股)
                    所持有表决                     所持有表决                 所持有表决




                                               4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3-
011

                    权股份比例                     权股份比例                 权股份比例
      810,846           93.0290%    60,760           6.9710%      0          0.0000%

      审议本议案时作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量      所有股东所      股份数量       所有股东所    股份数量     所有股东所
       (股)         持有表决权        (股)         持有表决权      (股)       持有表决权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142,163,273            99.9621%    53,860           0.0379%      0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量      的中小股东      股份数量       的中小股东    股份数量     的中小股东
       (股)         所持有表决        (股)         所持有表决      (股)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比例                     权股份比例                 权股份比例
      820,846           93.8425%    53,860           6.1575%      0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通过。
      5、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5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3-
011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量      所有股东所      股份数量       所有股东所    股份数量     所有股东所
       (股)         持有表决权        (股)         持有表决权      (股)       持有表决权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142,163,273            99.9621%    53,860           0.0379%      0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量      的中小股东      股份数量       的中小股东    股份数量     的中小股东
       (股)         所持有表决        (股)         所持有表决      (股)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比例                     权股份比例                 权股份比例
      820,846           93.8425%    53,860           6.1575%      0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刘垚、韦清;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6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3-
011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8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