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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哈通信: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07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
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黄文胜、黄双全、祝立新、林集、孙业全、卢永宁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朱滔、丘海雄、陈翔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度的情况下,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人民币 3.6 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
每年人民币 7.2 万元(含税),符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实际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四、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有利
于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决策及执行过程中的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广州广
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朱滔                     丘海雄                     陈翔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