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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哈通信: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24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
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7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根据《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
结合公司和子公司(广州广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2017年度经营情况及各高级管
理人员的责任和贡献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公司五位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总额共计为人
民币307.70万元。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朱滔                     丘海雄                     陈翔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