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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哈通信: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4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度的情况下,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朱滔                     丘海雄                     陈翔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