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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哈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16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
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朱伟玲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朱伟玲女士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审阅朱伟玲女士简历,朱伟玲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朱伟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朱滔                   丘海雄               陈翔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