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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哈通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4-03  

						证券代码:300711            证券简称:广哈通信         公告编号:2020-010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共有1项议案,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孙业全先生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3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一路16号 广州广哈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楼会议室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 119,019,9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83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持有
   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19,012,7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8.7795 %。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持有或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3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00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907%。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景广军、
朱伟玲 2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
                                               占与会有效表                  占中小股东
                                与会股东同意                  中小股东同意                表决结
    序号          议案                         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
                                    票数                          票数                     果
                                                  比例                        总数比例
           《关于选举景广军为
    1.0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119,012,746      99.9940%      4,994,802      99.8561%    当选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朱伟玲为
    1.0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119,012,746      99.9940%      4,994,802      99.8561%    当选
           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安娜律师和陈志康律师给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