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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哈通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1-03-01  

                        证券代码:300711            证券简称:广哈通信          公告编号:2021-003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2,705,712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0% )的股东广州无
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电集团”或“本集团”)计划在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即 2021 年 3 月 23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止,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2,705,712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1.30%),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无线电集团《关于所持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二)无线电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2,705,71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数量:减持数量不超过 2,705,71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0%。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将
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即 2021 年 3 月 23 日)
起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止。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无线电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
《关于公司发行上市后减持意向的承诺》中,就股份限售及减持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集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间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该承诺已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履行完毕)。
     2、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本集团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在符合国家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减持
条件且不违反本集团在发行人本次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本集团可
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减持本集团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意向及减持数量:在符合上述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团减持本次
发行前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如下处理:
     (1)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
份总数将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2)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
数将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3)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则向单个受让方转让的股份总数将不低于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4)如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则遵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减持。
    4、减持价格:在符合上述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团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
持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具体确定。
    5、信息披露:本集团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本集团本次发行前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本集团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6、若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的要求发生变动,
则上述承诺根据变动后的有效规定相应调整。
    7、本集团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8、若本集团违反上述承诺,本集团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将把该部分出售股份所取
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线电集团履行及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
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无线电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本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无线电集团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
关承诺。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无线电集团《关于所持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