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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哈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1-10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
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因景广军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孙业全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
至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为止。我们认为孙业全先生的任职经历和职业素养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已履行了相应的推选程序,推选
事项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推选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和子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
各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贡献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五位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0 年度薪酬总额共
计为人民币 363.60 万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吉争雄                   蔡荣鑫               赵永伟




                                               日期:2021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