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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哈通信: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3-31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
资料,事先了解了相关背景情况,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吉争雄                   蔡荣鑫                         赵永伟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