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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哈通信: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300711           证券简称:广哈通信         公告编号:2022-023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对由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钟勇先生、蒋振东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进行了审议,
同意提名增补钟勇先生、蒋振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
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董
事会增补钟勇先生、蒋振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提名增补钟勇先生、蒋振东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附件:
       1、钟勇先生简历
       钟勇,中国国籍,1973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
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华南区系统集成部总监, 北京方正新天地科技有
限公司华南区经理,广东开普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副总经理,北
京新聚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华南区经理,美国易腾迈科技公司中国区渠道总监,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广州市龙源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
经理,广州支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数字
金融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钟勇先生现任无线电集团投资发展部部长,广州广电平云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广州广电国际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电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广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汇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广电信义科技
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钟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
有限公司中担任投资发展部部长职务外,与其他持股 5%以 上股东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南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钟勇先生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2、蒋振东先生简历
       蒋振东,中国国籍,1977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广州海格通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助理、质量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卫星
通信事业部总经理、广州润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联合通信事业部总经
理、空天信息技术创新中心主任、职工代表监事、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蒋振东先生现任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润芯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陕西海通天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西安驰达飞机零部件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嵘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海格晶维信息产业
有限公司董事、成都桐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蒋振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蒋振
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