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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哈通信: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吉争雄)2023-03-30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吉争雄)


    作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
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 2022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就 2022 年度独立董事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表: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以通讯方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次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式参加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自参加会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议

   7          3         4          0        0         否          2


    2、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
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1
                                    出席委员会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会
亲自出      委托出   亲自出        委托出       亲自出   委托出   亲自出   委托出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6          0        0             0            2        0        0        0

       2022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与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
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
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
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
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与其他独立
董事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5)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
明的独立意见
       (7)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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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8) 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9) 关于公司《经理层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议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考核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4、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部分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核销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时间及其他时间
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听取管理层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内部控制运作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等。
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相关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积极
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营运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


                                    3
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
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
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
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四)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
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
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履职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督机构的相关
文件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好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吉争雄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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