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9-18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
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2018年度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经营活动发生,属于正
常的商业行为,定价依据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已履行了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作出的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向颖 罗智雄 牟小容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