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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0-29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
料后,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调整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授
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控制人邵鉴棠先生和杨娜女士为公司融资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经核查,该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规要求。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为偶发
性关联交易。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不会发生导致公司利益倾斜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调整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授信额度并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对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三、《关于2018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
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917.93万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向颖                    罗智雄                     牟小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