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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立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东莞市上市莞企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投融资合作协议的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国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2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东莞市上市莞企发展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签署投融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立科技”)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绿实业”或“乙方”)及实际控制
人邵鉴棠先生(以下简称“丙方”)通知,永绿实业、邵鉴棠先生与东莞市上市莞企
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方”、或“上市莞企发展”)于2018
年11月27日签署《投融资合作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融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主体

    甲方:东莞市上市莞企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为依法设立于东莞市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系东莞市政府以支持企业
稳定发展为目标,主要为东莞市上市公司大股东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市场主体稳健发
展,促进金融市场稳定而设立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2DBB68J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莞信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3号楼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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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7.03%

  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                                29.39%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11.7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76%

  深圳前海莞信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6%

                     合计                                  100%

    国立科技与甲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乙方: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为国立科技控股股东,持有国立科技6525万股股份,占比40.78%,注册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黄金花园丰硕广场办公1802号。

    丙方:邵鉴棠先生

    丙方持有乙方80.58%股权,是国立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

    (二)合作内容

    1、甲方拟根据乙方、丙方的需要分批次向乙方、丙方提供投融资资金支持,具体
投融资条件以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准。

    2、甲方及其关联方将于2018年11月底前向乙方或丙方提供首批支持资金不低于1
亿元。

    (三)交易先决条件

    1、甲方对乙方、丙方及所控制的国立科技完成法律、财务、业务等尽职调查(以
下简称:“尽职调查”),并且各方已经就尽职调查中所发现的相关问题达成了一致
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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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乙方、丙方名下资产权属明确、清晰、完整,不存在任何产权负担或任何司法
保全措施,也不存在法律纠纷或争议;

    3、乙方、丙方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无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4、乙方、丙方的资产、业务、负债情况真实,并且在所有的重要方面不存在虚
假、不实或瑕疵的情况。

    5、涉及股权投资合作的,股权价值待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并得到
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四)后续交易安排

    乙方、丙方收取预付款或融资款后,在作出任何关于公司经营及相关的重大决策
前,应事前知会甲方。同时乙方、丙方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向甲方提供开展尽职调查
所需的全部相关材料,并保证该等资料真实、完整与准确。

       (五)特别承诺

    1、甲方承诺不会因受让股份和借款主动谋求国立科技大股东地位;若因特殊原因
使得甲方成为乙方或国立科技大股东的,甲方承诺维持乙方及国立科技管理团队的稳
定。

    2、乙方、丙方作为国立科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国立科技的经营与发展仍
将立足于东莞本土,并承诺不会对国立科技的注册地迁址。

       (六)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书于协议各方盖章以及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非经各方
一致通过,不得终止本协议。该投资未明确事项或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以各方签署的正
式协议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莞企发展开展投融资合作,由上市莞企发展根
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需要向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纾解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资金压力,具体投融资条件及资金到位情况以各方签署的合
作协议为准。本次投融资合作,对公司控制权、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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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备查文件

《投融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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