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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立科技: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2019-01-15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国
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立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国立科技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
应尽的职责,对国立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圳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东莞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国立科技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代表、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30 至 3:30,东莞证券培训小组在国立科技会议室
对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
训。

二、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

    东莞证券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业
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本次培训人员包括:杨娜
(保荐代表人)、姚根发(保荐代表人)和其他项目小组成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对
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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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培训的内容

    培训小组通过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代表、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结合相关案例,重点介绍了
目前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情况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需要
注意的基本原则和事项等相关内容。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
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四、本次培训的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国立科技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
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
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
一步提升国立科技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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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娜                       姚根发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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