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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02-24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国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东莞市盛和伟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

“发行人”)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7%)的股东东莞市盛和伟业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伟业”)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3,200,400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
2%)。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盛和伟业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自身
资金需求,盛和伟业拟计划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累 计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 过3,200,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东莞市盛和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 至 本 公 告 披 露 日 , 盛 和 伟 业 持 有 公 司 15,000,00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3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1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利润分配送转的股
份;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4 、 减 持数 量及 占 公司 总 股本 的 比例 : 本次 拟通 过集 中竞 价 方式 减持 不超 过
3,20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1,600,200 股(若
此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
处理);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是不低于上市公司股票
的发行价格(若期间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格为除权除息
后的价格,对发行价格调整的计算公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除权(息)相关参考
价计算公式)。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盛和伟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盛和伟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盛和伟业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

形下,盛和伟业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减持
盛和伟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盛和伟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的情况。

    (2)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
持,但如果盛和伟业预计未来 1 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
1%,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4)减持数量: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盛和伟业减持的发行人股票数量不超过
                                           2
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80%,第二年及之后减持比例不做限制,减持发
行人股票的价格在满足盛和伟业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而
定。盛和伟业若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盛和伟业
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5)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盛和伟业拟
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如盛和伟业违反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
持;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发行人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
息后的价格,对发行价调整的计算公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除权(息)相关参考
价计算公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和伟业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持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
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盛和伟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盛和伟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
持按照减持 计划上 限完成减 持后, 盛和伟业 对上市 公司的持 股比例将 会由目 前的

9.37%降至 7.37%。除此之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上
市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盛和伟业将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
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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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盛和伟业《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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