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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立科技: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2020-04-27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立科技”)的独立董事,现将 2019 年度履职及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 席   投票情况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      席(次) (次) (反对次数)

  向颖           10                  10               10          0          0       0

 罗智雄          10                  10               10          0          0       0

 牟小容          10                  10               10          0          0       0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股东大     本年应参加股东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 席
    姓名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          (次)      (次)

    向颖                2                   2              1             0           0

   罗智雄               2                   2              1             0           0

   牟小容               2                   2              1             0           0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审议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
事会审议和表决上述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守职责,严格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向颖、罗智雄、牟小容就公司如下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1、2019 年 3 月 19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

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2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18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了关于

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19 年 6 月 1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担保及开展资产池业务的

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2019 年 7 月 2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2019 年 8 月 2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19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了关于公司关

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2019 年 10 月 2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9 年前三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9 年 12 月 1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

施主体、调整部分设备及延期的议案》、《关于聘请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我们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
员,亲自出席历次会议,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对公司审计部的工
作、季度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内控管理情况、公司战略性发展规划、
重大投资项目、董监高提名、薪酬方案及履职情况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诚实、勤勉地
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我们通过现场走访、沟通、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
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在东莞地区实地考察了各子公司的经营运作情
况;另外,每次现场会议结束后,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进行座谈并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战略发展情况和财务状
况,掌握公司的募投项目建设、内部控制、资金运营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
投资等相关重大事项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
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二)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自
身专业知识,在充分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注重学习最新的法
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文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规范运作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增加对公
司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我们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履职过程中,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董事会的决策发表独立、
客观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帮助公司稳健向前发展。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
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
感谢。

    2020年度,我们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将继续秉承勤勉尽责、独立公正的原
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树立公司诚实、守信
的良好市场形象。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
                     向颖             罗智雄             牟小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