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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6-08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
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
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重新审议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国立新材制品有限公司向关联方东莞市京盟实业投资有限
公司租赁厂房、办公楼及附属设施,本次租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依据合理,
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
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增资广东国立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可发挥各方资源的互补互利,推进公司
“产学研相结合”的布局,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选拔和培养适合公司发展的具备综合素
质和技术技能优秀的专业人才,为公司提升竞争力以及稳定发展提供帮助。本次增资
方式合法、合规、公平、合理,且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审批程
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向颖                     罗智雄                      牟小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