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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7-01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广东国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进行核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我们认为: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国立新材制品有限公

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银行融资并由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邵
鉴棠先生和杨娜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担保的问题,

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
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向颖                    罗智雄                       牟小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