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4-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国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立科技”、“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对国立科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31 号”《关于核准广东国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668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1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389.5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568.50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821.0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天健验[2017]3-10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资金(万元) 建设期
EVA 环保改性材料及其制品技术改
1 19,966.16 16,320.37 1.5 年
造项目
2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3,654.74 3,500.65 1.5 年
3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
合 计 31,620.90 27,821.0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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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相关规定。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5,992.92 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 2,212.56 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389.52
减:发行费用 4,568.50
募集资金净额 27,821.02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
384.46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5,992.92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9,828.34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6,164.58
募集资金余额 2,212.56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预计将产生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减少银行借款,降低财务
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
务费用约 87 万元。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不断加大投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亦
不断增加。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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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
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
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四、审议程序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满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独立董事出
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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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凌 鹏 浦瑞航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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