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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科技: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8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立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 2020 年度履职及相关情况
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6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 席   投票情况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      席(次) (次) (反对次数)

  向颖            16                  16               16          0          0       0

 罗智雄           16                  16               16          0          0       0

 牟小容           16                  16               16          0          0       0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股东大     本年应参加股东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 席
    姓名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          (次)      (次)

    向颖                 4                   4              1             0           0

   罗智雄                4                   4              2             0           0

   牟小容                4                   4              2             0           0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审议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
事会审议和表决上述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守职责,严格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向颖、罗智雄、牟小容就公司如下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1.2020 年 1 月 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及对外担保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3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 4 月 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2020-2022)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增补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2020 年 4 月 2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议案》、《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变更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关联方资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发表了独立意见和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2020 年 6 月 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重新审议全资子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议案》、《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6.2020 年 6 月 22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

明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 年 6 月 3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8.2020 年 7 月 21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9.2020 年 8 月 2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并担保及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0 年 8 月 2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20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1.2020 年 9 月 1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终止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2.2020 年 9 月 3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 2020 年前三

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0 年 12 月 1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5.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财务总监辞职

及聘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我们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
员,亲自出席历次会议,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对公司审计部的工
作、季度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内控管理情况、公司战略性发展规划、
重大投资项目、董监高提名、薪酬方案及履职情况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诚实、勤勉地
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我们通过现场走访、沟通、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
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在东莞地区实地考察了各子公司的经营运作情
况;另外,每次现场会议结束后,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进行座谈并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战略发展情况和财务状
况,掌握公司的募投项目建设、内部控制、资金运营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
投资等相关重大事项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
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二)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自
身专业知识,在充分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注重学习最新的法
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文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规范运作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增加对公
司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我们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履职过程中,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董事会的决策发表独立、
客观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帮助公司稳健向前发展。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
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
感谢。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以下为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         向颖             罗智雄    牟小容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