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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立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值型汇率风险管理业务的核查意见2021-05-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保值型汇率风险管理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立科技”、“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对国立科技拟开展保值型汇率风险管理业务的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
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未来偿债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与
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
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和外汇掉期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
不超过 3,000 万美元。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
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
                                    1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交易对方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
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的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风
险;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
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公司目前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固定收益型衍生品
业务,以公司进出口收付业务为基础,未实质占用可用资金,流动性风险较小;

    4、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
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
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
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
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
的执行;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
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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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财务部门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5、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
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
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风险管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
3,000 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决议。经核查,保荐机构认
为: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
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良影响,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和必要性;

    2、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等相关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3、本次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3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4、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
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
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5、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
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
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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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保值型汇率风险管理业务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凌 鹏                        浦瑞航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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