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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6-12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
后,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
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交易国立通盈股权转让价款为1元,系参照国立通盈的净资产为负及其经营状况,经各
方协商确定,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
构,集中资源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事
项。
       本次财务资助系公司转让原控股子公司股权完成后,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
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该业务实质为国立通盈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
间,公司为支持其经营发展提供的借款和日常经营性活动形成的应收款。交易各方签
署了《还款协议》,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
营。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牟小容                     郑建成                   宋雪峰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