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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立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6-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立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3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7 年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6,68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14 元,共计募集资金 323,895,2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8,669,358.49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95,225,841.51
元。

     截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
告》(天健验〔2017〕3-107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国立科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1
理制度》。根据国立科技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
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分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审批,以
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募集资金账户存放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   注
                                                          (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395000100100583533       9,586,424.23   活期存款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道滘支行       030010190010023480        812,893.78    活期存款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道滘支行       030010190010024066            215.92    活期存款
           合   计                                     10,399,533.93
    注:1、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
使用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395000100100583533、
030010190010023480 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030010190010024066 为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户。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EVA 环保改性材料及其制品技术改造项
 目”和“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截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划投    实际投       尚未   完成比   项目结    项目结
       项目名称
                      资总额      资额       支付     例     余金额    余金额

                                         2
                                           金额               (含理     (含理
                                                              财收益     财收益
                                                              及利息     及利息
                                                              收入)     收入)
  EVA 环保改性材
  料及其制品技术   16,320.37   13,753.77            84.27%    2,858.64
  改造项目
  研发中心技术改                                                         3,039.95
                    3,500.65    3,412.69   148.48   97.49%     181.31
  造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项
                      8,000       8,000             100.00%         0
  目
       小计        27,821.02   25,166.46                 --         --         --

    截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EVA 环保改性材料及其制品技术改造项目”尚
未使用募集资金 2,858.64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研发中心技术改造
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181.31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结余募
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3,039.95 万元。


四、项目结项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秉承节约、
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采取成本控制、优化生产工
艺流程等措施,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工作,使得
各项成本低于计划投资额,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另外,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
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


五、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资金 3,039.9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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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影响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了预定可
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闲置,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考虑利息因素,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当日金额为准。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未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过去十二个
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
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合理、合规,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审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

                                  4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核心业务持续稳健发
展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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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凌   鹏                           浦瑞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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