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国立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12-11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国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2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考虑公司业
务发展情况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不再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事宜已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经协商一
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
任会计师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
好沟通及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2021年的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
响。



                                      1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
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
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2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509人。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80家,上
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
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9人对博元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理据不
足,应予驳回。2019年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
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中兴
华所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苏10民初
125号】。2019年12月25日收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苏1003民
初9692号,传唤2020年2月20日开庭,因疫情原因,电话通知开庭取消,案件尚未审




                                     2
理。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又于2021年7月23日收到江苏省信
用再担保集团的《民事上诉状》,要求撤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
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中兴华所
1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合伙人:戈三平,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5年。2007年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了3个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4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
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有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谭立峰,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4年。2010年成为
执业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IPO审计业务,2021年10月开始在中
兴华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
审计等证券业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200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9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紫光股份、艾
格拉斯、惠博普、吉林森工、北京文化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戈三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谭立峰、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
祖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戈三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谭立峰、拟项目质量控



                                     3
制复核人王祖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中兴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
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审计经
营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
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
合规,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
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中



                                          4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
则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
协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
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
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
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