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8-05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国
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
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
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出售资产和物业租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优化国立科技资产结构,降低企
业负债,本次公司出售资产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进行确
定,交易对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
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出售资产和物业租赁事
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罗智雄 宋雪峰 牟小容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