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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2-24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国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
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经核查,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
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褚一凡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森先生、唐文先生、黄跃
军先生、袁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跃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袁宏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规模,结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本次董事会确定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示同意。
   三、《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
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自身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
的原则,按比例出资,公允合理,其审批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此议案时,关联
董事已进行回避表决。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文碧                      邹育飞                      王秀峰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