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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泉为科技: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2023-04-01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泉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泉为”)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近日,安徽泉为持股10%股东达孜持
续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创投”)拟将其所持有的安徽泉为全部股
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金3,600万元人民币,对应实缴注册资本金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深
圳天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枢投资”),公司拟放弃上述股权优先购
买权。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
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情况
    公司名称:达孜持续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孟友
    注册资本:1089.32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 年 12 月 7 日
                                         1
    住所:西藏拉萨市达孜县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大楼 3 楼 385 号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
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经查,达孜创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受让方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天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达孜中润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411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 年 5 月 13 日
    住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田心社区沙盐路 3018 号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一
期)A 座 6 层 6A-69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创业投资业务;项目投资。(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所涉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达孜创投持有的安徽泉为10%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金3,600万元
人民币,对应实缴注册资本金0万元人民币。达孜创投在原股东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变更为
天枢投资享有及承担,公司及安徽泉为其他股东拟放弃优先购买权。

    2、安徽泉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24MA8PRLRW20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倪帅
    注册资本:36,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 12 月 2 日
                                       2
    注册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开发区管委会G343 与潼河路交叉口东北角 1599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软件开发;标准化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
能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
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结构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次转让前,安徽泉为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360.00          51.00

    2             京北(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820.00          24.50

    3          东莞市长富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3,960.00          11.00

    4           达孜持续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00.00          10.00

    5                        马知遥                        720.00             2.00

    6                           黄勇                       540.00             1.50

                         合计                           36,000.00         100.00



    本次转让后,安徽泉为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360.00          51.00

    2            京北(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820.00          24.50

    3         东莞市长富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3,960.00          11.00

    4           深圳天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00.00          10.00
                                        3
    5                      马知遥                            720.00      2.00

    6                          黄勇                          540.00      1.50

                       合计                            36,000.00       100.00

    本次有购买权的其他股东是否放弃购买权:是。
    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该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
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58.07万元,负债总额为162.61万
元,净资产为-4.5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4.54万元。
    信用情况: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达孜创投拟将持有的安徽泉为10%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金共3,600万元人民币,
对应实缴注册资本金共0万元人民币,以现金0元的价格转让给天枢投资,后续由天枢投资
履行其对应3,600万元的出资义务。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各方根据平等、自愿原则协商
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放弃安徽泉为其他股东股权优先购买权,是公司从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规划
角度考虑,不会导致公司持有安徽泉为的股份发生变化,安徽泉为仍为公司持股 51%控股
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放弃对安徽泉为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会改变公司在参股公司中
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放弃达孜创投所持安徽泉为1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本次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转让的优先认购权,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就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4
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放弃控
股子公司少数股权转让的优先认购权。

    八、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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