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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泉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4-01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泉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
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提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
司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向银行等融资主体申请融资额度预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融资主体申请总额不超过230,000万元
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应
收账款保理、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230,000万元,公司及子
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不超过17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不包含本次获批前的融资及
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融资计划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
保风险可控。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规及制度要求,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等融资主体申请融资额度预计及提供担保相关事
宜。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截至2022年12
月31日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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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际运行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核销依据充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资产核销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

    五、《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将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
 定关联交易价格,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无负面影响,公司亦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在
 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公司本次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转让的优先认购权,不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就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转让的优先认购权。

    七、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
2022年度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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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2年度,公司无任何形式的违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
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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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文碧                        邹育飞                  王秀峰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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