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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泉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1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定,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
关材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设立专项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一、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投资机构共同设立专项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
于整合社会资本和优势资源,扩大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产业化布局,进一步推进公司产
业发展,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
公正、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与投资机构共同设立专项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事项时,关联董
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文碧                    邹育飞                     王秀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