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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川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8-019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鉴垣先生主持,
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授权
代表 0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 2017 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制定<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
性。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已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 2017
年度》(信会师报字[2018]第 ZI10255 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按照财政部
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
建立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
对编制真实、公允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考虑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
司的长期合作关系,且该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同意聘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内部控制审
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7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17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
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
进行了清查,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同意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拟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
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将营业外 收入、营业外支出中处置非流动资产损
益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科目,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仍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
示,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将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列报 于其他收益,将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
补助继续列报于营业外收 支,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3、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内容具体详见 2018 年 4 月 24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