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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川智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8-06-27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
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
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及
子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
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20%;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40%;

   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60%。

    注: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扣除股份支付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
=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
格(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
权的比例:

  考核结果(S)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0.8             0.5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
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
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
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绩效考核期间:每期股票期权行权前一个会计年度。
       六、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是否行权以及行权比
例。
       七、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
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
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考核结果作为保密
资料归档保存。
       八、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