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智能:关于收到支付竣工违约金通知的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8-104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支付竣工违约金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佛山市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下发的《关于支付竣工违约金的通知》(顺北竣违缴
【2018】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3年5月29日与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签订《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00606-2013-000696)(以下简称“合同”),
受让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西南工业区A-7-5号地块,用地面积为
10033.88平方米,出让价款合计人民币603万元;于2014年11月5日与佛山市顺
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号:
400606-2013-000696补01号)(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合同及补
充协议约定,公司在该地块应于2016年5月1日前办理规划竣工验收,但公司实
际规划竣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延期天数共203天。根据上述合同第三
十四条的约定,“公司未能按照合同所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
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即每天应
支付的违约金额为0.1809 万元,共需缴纳竣工违约金36.7227万元;
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签订上述合同的同时,与合同地块
所属的北滘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以下简称“投
资协议书”)。根据投资协议书约定,公司需支付该地块建设履约金合计
150.51万元,建设履约金根据公司建设进度,分三期退回给公司,其中第二期
建设履约金退回条件之一为:公司在该地块的规划竣工验收时间符合上述合同
及补充协议约定的时间,鉴于上述工程延期竣工验收,公司将无法收回上述建
设履约金45.15万元。
综合上述两项,公司将承担合计81.87万元的损失,在收到上述《支付竣工
违约金通知》后,经认真核查,公司延期办理规划竣工验收原因系相关政府部
门未及时提供该地块西侧道路施工方案,以致公司无法对该道路施工建设,由
此造成延期规划竣工验收。公司将积极与有关政府部门沟通协商,力求将公司
损失降至最低。同时,公司将持续跟进该事项,若有最新进展情况,将及时予
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