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海川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04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9-034 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
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郑锦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
实到董事 7 人,授权代表 0 人。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
授予数量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及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由 38.11 元/股调整为 25.21 元/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 144 万份,现调整为 216 万份,其中已授予数量 140 万份,现调整为 210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
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

2018 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的核实,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达成,《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中 2 名激励对象在等待期内已离职,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登记的合计

15 万份股票期权拟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95 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 25 人。25 名激励对象 2018

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可以行权,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为 68.25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

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后不再符合获授资格,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公司决定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
共计 15 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195 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 25 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
    结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各激励对象行权需求,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选择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
在 2019 年 7 月 23 日起并且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

议案》
    鉴于《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期限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到期,而公司仍无向潜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计划,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取消预留的股票期权的授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厂房租赁合同>的议案》

   公司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居委会工业园置业路 8 号的厂房出租事宜

于 2017 年 11 月份与佛山市华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租赁期三

年,现承租方佛山市华地投资有限公司有意向与公司延长租赁期,为此授权公司

董事长根据双方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基础上,结合市场情况,与承租方佛山

市华地投资有限公司洽谈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与出租该厂房相关的

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部分议案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7 月 4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