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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川智能: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19-07-04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广东
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 2018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监事会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25 名激励对象在 2018 年度个人绩效考评评价结果为 A,
均满足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68.25 万份,同意激励对
象在行权期内行权。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25 名激励对象,2018 年绩效考核达到公司《2018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要
求,,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鉴于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 25 名激励对
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字:




             郑鉴垣              覃晓林              纪铁成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