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作为广东 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海川智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海川智能 2019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签发的证监许[2017]1363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广 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00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74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截止 2017 年 11 月 1 日,公 司 共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211,32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29,117,924.53 元,余额为人民币 182,202,075.47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 发行费用人民币 13,059,835.8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9,142,239.62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770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 金额(元) 实际转入的募集资金 182,202,075.47 减: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 13,059,835.85 募集资金净额 169,142,239.62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3,360,283.46 减:2017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160,000.00 加:2017 年度利息收入净额 72,876.04 减:2018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32,950,673.49 加:2018 年度理财收益 2,535,423.03 加:2018 年度利息收入净额 45,436.22 减:2019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11,315,700.00 加:2019 年度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 366,795.53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4,376,113.49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 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新民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滘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沙市松桂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 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放余额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新民支行 44471801040005093 182,202,075.47 0.00 2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滘支行 801101000927776307 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松桂园支行(中 3 587271099383 0.00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东风路支行)(注) 合计 182,202,075.47 0.00 注:①由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东风路支行无对外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的资格,故与本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为其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市松桂园支行,实际开户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东风路支行。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结余募集资 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914.2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31.5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135.5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778.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135.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6.27%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截止报告期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末累计实现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目(含部 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金额(2) (%) 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分变更) 和超募资金投向 (3)=(2)/(1) 承诺投资项目 1、2 层智能组合秤及失重秤扩产项目 否 10,303.22 10,303.22 965.99 5,897.38 57.24 2018 年 11 月 3,406.96 3,557.61 是 否 2、定量智能称重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否 3,911.00 3,911.00 165.58 2,181.28 55.77 2018 年 11 月 / / 不适用 否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2,700.00 2,700.00 0.00 2,700.00 100.00 /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6,914.22 16,914.22 1,131.57 10,778.66 63.73 / 3,406.96 3,557.61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16,914.22 16,914.22 1,131.57 10,778.66 / / 3,406.96 3,557.6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7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 年 12 月 5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6,336.03 万元。置换工作已于 2017 年 12 月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募投项目“2 层智能组合秤及失重秤扩产项目”和“定量智能称重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投产使用,项目产生结余资金的主要原因是:1、项目建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把控采购、建设各环节,有效地控制了成本,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支出。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了一 定的利息收入,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和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和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 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川智能《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285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海川智能 2019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海川智能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所开展的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2019 年度,保荐代表人和持续督导项目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银行 账单核对等多种方式,对海川智能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付款凭证、相关业务合同、 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及支持文件等资料,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川智能 2019 年度募集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的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海川智能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梁 军 秦荣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