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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川智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风)2020-04-24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19 年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
   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宗旨,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积极负责地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
   讨论,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我们在
   2019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   缺 席   是 否 连续 两次 未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参加次数         次数     次 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李风          4          3              1             0        0             否


        本人在履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对 2019 年度召开的董

   事会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投票,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   缺 席   是 否 连续 两次 未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参加次数         次数     次 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李风         1           1             0             0        0             否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
   出具了书面意见。
        2019 年 4 月 25 日,对公司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
    2019 年 4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相关
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事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19 年 7 月 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涉及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19 年 8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19 年 10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

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主持或出席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对公司增加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及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进行审核,运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努力推进委员会各项工作,切实履行了
岗位职能。
    四、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
场考察。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
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动态。力求勤勉尽责,在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其他工作
    2019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19 年度本人
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
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
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同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决议重大事项前我们能够事先进行认真审核,会议中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
表决权,会议后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从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2020 年,我们将继续以忠实与勤勉的精神,审慎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战略、
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更多有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稳步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李风
                                                       2020 年 4 月 23 日